中国政府网|湖北政府网|繁体|智能问答无障碍阅读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7)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4 09:55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应急管理作为责任单位负责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省序号37)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精神,现就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湖北省磷石膏库(含在用、闭库和停用)共37座,磷石膏累计堆存量达2.96亿吨,其中有18座距长江和汉江干流不足5公里,对长江水环境安全构成较大风险隐患。部分磷石膏库由于管理不到位已发生渗漏,污染周边水体。

二、整改目标

按照国家和我省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要求,结合我厅工作职责,配合生态环境厅牵头的尾矿库污染防治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做好磷石膏库安全监管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磷石膏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督促磷石膏库企业按设计堆排,确保坝体稳定。

(二)督促达到设计库容、不再排放作业的磷石膏库实施闭库治理。

(三)加大磷石膏库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力度,对新建磷石膏库,督促企业将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系统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运行,确保所有在用磷石膏库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系统与省应急管理厅综合信息平台联网。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大对磷石膏库的安全监管工作力度督促各地2022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磷石膏库基本信息和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在门户网站公告,2022年5月10日,我厅将汇总后的全省磷石膏库信息在厅网站进行公告。2022年5月至8月省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磷石膏库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全省磷石膏库未发生溃坝漫坝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推进磷石膏库闭库治理督促宜昌、荆门等地达到设计库容、不再排放作业的磷石膏库实施闭库治理,2022年完成1座磷石膏库闭库并由属地政府发布闭库公告4座正在进行按序时进度实施闭库治理

(三)加大磷石膏库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力度。截至2022年9月底,所有在用磷石膏库已全部安装在线安全监测系统并与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应用平台联网。在建磷石膏库均做到了在线监测系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202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磷石膏库做到了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系统和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四)强化磷石膏库源头管控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磷石膏库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全省磷石膏库建设的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214-2023年228,共10个工作日)向省应急管理实名反映。

联系人:王弘滨,联系电话:027-87363029,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

湖北省应急管理

2023年21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