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519621/2023-36956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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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11-17 16:30 |
文   号: | 鄂应急办函〔2023〕42 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涉液氮速冻隧道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吸取潜江市新柳伍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20”氮气窒息亡人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液氮速冻隧道线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同类事故发生,现制定《涉液氮速冻隧道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指引(试行)》,请各地迅速将指引转发至有关企业,并指导企业加强涉液氮速冻隧道线企业的安全管理。
附件:涉液氮速冻隧道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指引(试行)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
涉液氮速冻隧道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指引(试行)
一、液氮速冻隧道线。企业使用的液氮速冻隧道线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要求,液氮速冻隧道线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试运行,企业组织验收合格后再正式投入使用。
二、固定式氧气浓度检测报警仪。液氮速冻隧道线生产区域按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要求,设置固定式氧气浓度声光报警检测仪,并现场显示氧气浓度,当生产区域氧浓度报警值低于安全值时,应停止液氮速冻隧道线运行。氧气浓度报警检测仪应每年至少检定或校准1次,量值准确的方可使用。
三、液氮速冻隧道线生产区域通风系统。液氮速冻隧道线宜设置在独立的速冻间内,液氮速冻隧道线所在生产区域应设置机械排风系统,当自然通风不能保证生产区域的安全和卫生条件的,宜设置机械送风系统。液氮速冻隧道线所在生产区域应保持微负压状态。
在使用液氮速冻隧道线前,应至少提前5分钟开启通风系统,液氮速冻隧道线停机后应至少延时5分钟再关闭通风系统。液氮速冻隧道线运行期间严禁关闭通风系统。
四、液氮速冻隧道线附属排风系统。液氮速冻隧道线应设置排风系统,正常运行时,液氮速冻隧道线保持负压,排风系统排风量满足氮气设定的排放要求。排风系统应设置风机电流连续监测和报警装置,排风系统应和液氮速冻隧道线启停连锁,设备开机时至少提前3分钟开启排风系统,之后再开启液氮速冻隧道线;设备停机时先关闭液氮速冻隧道线,之后至少延时3分钟再关闭排风系统,确保排除液氮速冻隧道线内残余的氮气。液氮速冻隧道线运行期间严禁关闭附属排风系统。排风系统的出口应设置在室外。
五、温度监测。企业应当加强液氮速冻隧道线生产区域环境温度的监测,当生产区域排风口温度低于0℃或生产区域白雾持续增多时,应立即检查是否有液氮泄漏并处置。
六、紧急切断和停车功能。入车间的液氮管路上应装设紧急切断阀,液氮速冻隧道线两端和控制柜应设置紧急停机按钮,并保证紧急切断和停车功能正常运行。
七、应急设施配备。企业应按应急和救援需要设置紧急疏散通道。配备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移动式长软管通风装置、应急电源、手持式氧气浓度监测仪、手持式红外热成像仪、防冻伤药品等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进行定期维护并确保能正常使用。生产区域应控制作业人数。
八、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液氮速冻隧道线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液氮速冻隧道线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维修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九、安全警示标识。企业应在液氮速冻隧道线作业现场设置安全风险和安全警示告知牌。
十、安全培训。从事液氮速冻隧道线作业人员应经安全知识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十一、应急预案和演练。企业应编制液氮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本安全技术指引适用于使用液氮速冻隧道线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工贸企业。
本安全技术指引中所称的液氮速冻隧道线是指采用液氮深冷速冻工艺的隧道式制冷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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