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3日6时42分许,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的集贸市场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蔡德山作为十堰东风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十八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第九十一条第三款、第九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蔡德山“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处罚款人民币肆拾贰万零伍佰肆拾陆圆(42.0546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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