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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2020 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7 14:10  |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索 引 号: MB1519621/2021-50430 分     类: 减灾救灾
发布机构: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日期: 2021-09-15 17:15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湖北省 2020 年度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预算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

2020年,财政部应急部下达湖北省(以下简称我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25,587万元。资金主要用于防汛抢险救援、生活救助、地质灾害救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等个方面

()湖北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

我省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将资金分解下达至17个市州应急管理部门、荆州长江河套管理局、湖北省富水水库管理局、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湖北省水文局等项目实施单位。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经统计,我省2020年度中央省级及其他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到位总额164,036.3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总体执行情况

核查2020年度项目资金执行总额145,697.41万元,资金执行率88.82%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一是制度健全。我厅根据中央、省级财政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省应急管理厅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就资金使用原则、专项资金申报、专项资金分配、绩效目标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各地制定当地具体方案,对中央资金进行严格管理,建立项目专项档案。

二是流程规范。专项资金下达后,相关业务处室会同规财处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提出分配初步意见,呈请分管业务、分管财务领导审签后,依程厅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规财处提交省财政厅快速拨付。

三是监督有效。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省应急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工作组开展督导调研,检查资金使用和工作落实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项目规范实施。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具体分为5个二级项目,每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一:防汛抢险救援

2020年,我省出动抢险救援力量192.89万人次,投入防汛防台风设备40,760/套,处置突发险情4,641次,全力做好了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了江河安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添置应急抢险设备153/艘,添置防应急抢险物资49.08,全面提升了基层应急管理部门的防汛抢险救援能力。

项目二:生活救助

2020年,我省应急救助77.52万人次,过渡期生活救助3.49万人次,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39人,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灾区社会秩序和谐、稳定;同时,为受灾地区重建倒损民房3,268户,修缮损坏民房11,225户,让受灾群众入住新居,享受灾后的温暖。

项目三:地质灾害救援

2020年,我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覆盖面积30,092.40平方公里,使6,590群众避免二次伤害;同时对1,291个隐患点进行排危除险,处理了592个临时治理任务,治理滑坡472,997.09 m³,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项目四: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020年,我省为391.18万受灾群众给予了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援助,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同时,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项目五: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

2020年,我省4架直升机全年巡护任务时长达356.33小时,在巡护期间观察员及时将发现灾情、火情的情况告知调度员,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置灾情、火情。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防汛抢险救援

2020年,我省出动抢险救援力量192.89万人次,投入排涝33,939/套、处置管涌和封堵决口6,821/套等汛防台风设备,投入桩木2.91等防汛防台风物资,处置突发险情4,641件,添置橡皮舟103/艘、冲锋舟50/艘等应急抢险设备、物资。添置的设备、物资均符合要求,验收通过率100%

我省收到中央下达资金后,在30天内下达到各县市区,保障购买设备、物资的经费充足、及时。同时,各县市区在60天内完成添置设备和物资的任务,为防汛抢险工作提供了充足的弹药。及时处置了黄冈市发生的浠水白洋河水库脱坡、黄梅考田河漫溢、武穴荆竹河漫溢、团风举东堤脱坡等重大险情,守住了长江大堤和重点湖库安全,维护了灾区的秩序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受灾群众对我省防汛抢险救援工作成果非常满意,未发生投诉事件。

1:防汛抢险救援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数量指标

出动抢险救援力量)

≥180.00万人次

192.89万人次

投入防汛防台风设备-排涝设备

≥32000台套

33939台套

投入防汛防台风设备-处置管涌和封堵决口设备

≥6500台套

6821台套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砂石料

≥72.00

74.42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编织袋

≥760.00万条

794.45万条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钢丝网兜

≥100

102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彩条布

≥281.00万㎡

295.76万㎡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桩木

≥2.60

2.91

处置突发险情

≥4500

4641

添置应急抢险设备-橡皮舟

≥100/

103/

添置应急抢险设备-冲锋舟

≥48/

50/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砂石料

≥27.50

28.98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编织袋

≥530.00万条

549.06万条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彩条布

≥186.00万㎡

195.13万㎡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桩木

≥20.00

20.10

质量指标

添置设备物资验收通过率

100%

100%

时效

指标

30天内资金下达率

100%

100%

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限

60天内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灾区社会秩序

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

无投诉

100%

2.生活救助

2020年,我省灾害应急救助达到77.52万人次,抚慰因灾遇难人员39人,给予过渡期生活救助3.49万人次,修缮受灾地区损坏民房11,225户,重建受灾地区倒损民房3,268户。所有倒损民房的修缮和重建工作均已在20201231日前完成,且重建的房屋质量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其次,我省通过实施生活救助政策,对部分倒损民房重新选址,适当集中建房,建设避灾工程、生态保护工程,营造了和谐互助的人文氛围,推动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同时,对修缮、重建的民房进行全面验收,即保障了房屋质量,又发挥了中长期固房稳居的效用。在全省相关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全年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受灾群众对当地生活救助开展的工作成果非常满意,未发生投诉事件。

2:生活救助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数量指标

灾害应急救助人次

≥70万人次

77.52万人次

过渡期生活救助人次

≥3万人次

3.49万人次

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人

≥39

39

受灾地区倒损民房重建户数

≥3174

3,268

受灾地区损坏民房修缮户数

≥9760

11,225

质量指标

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100%

救助标准

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100%

重建房屋质量

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100%

时效指标

倒损民房重建完成时限

20201231日前

100%

损坏民房修缮完成时间

20201231日前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各省灾区涉及救灾生活救助资金使用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5/年均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对救灾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投诉率

≤0.1%/年均

0

3.地质灾害救援

2020年,我省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覆盖面积30,092.40平方公里,排危除险1,291个,临时治理险情592个,应急处置973件,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验收合格率均为100%,应急处置完成率100%。全省出动抢险救援力量4.78万人次,对灾区45,309人全面、及时地完成转移安置。我省地质灾害排危除险任务20201231日前完成。

地质灾害救援项目的实施,及时清理和处置了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影响人居环境的应急事件,改善和美化了受灾群众的人居环境,全年减少经济损失40,081.50万元,同时使6,590人避免了二次人员伤亡,维护灾区稳定、有序。及时、保质地开展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排查、排危除险、临时治理工作,其成效均可维持3年以上。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项目的满意度达到100%

3:地质灾害救援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数量

指标

为避免次生灾害及人员伤亡,开展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范围

≥5000

平方公里

30,092.40平方公里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

≥150

1,291

地质灾害隐患临时治理

≥150

592

出动抢险救援力量

≥1万人次

4.78万人次

质量指标

需转移安置人员转移安置率

100%

100%

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应急处置完成率

100%

100%

交通通信后勤保障率

100%

100%

发布地质灾害救灾信息情况

及时准确

100%

时效指标

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完成时限

20201231日前

100%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时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

≥1500

万元

40081.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二次人员伤亡

≥500

6,590

灾区社会秩序

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措施持续发挥作用的年限

3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

100%

100%

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项目的满意度

100%

100%

4.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2020年,我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冬春救灾资金,救助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391.18万人,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达到99.78%。省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均于15个工作日内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同时大多数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于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救助对象账户。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项目的实施,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了灾区的社会稳定。受灾群众对我省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开展的工作成果非常满意,未发生投诉事件。

4: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数量指标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

390万人

391.18万人

质量指标

救助标准

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100%

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100%

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

100%

99.78%

时效指标

省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所需时间

≤15

工作日

100%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

≤15个工作日

98.8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

妥善保障基本生活

100%

各省灾区涉及冬春救助资金使用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5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涉及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投诉率

≤0.1%

0

5.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

2020年,我省共安排4架直升机,全年巡护356.33小时,按时、保质地完成了巡航监测工作任务,减少了5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其中:大型直升机B-7829巡护194.87小时,驻守武当山,主要负责鄂西北、鄂西南的森林防火;小型直升机B-70RE巡护94.23小时,驻守汉南,主要负责鄂东地区的防汛和森林灭火;重型直升机B-70FW巡护38.57小时,驻守武汉,主要负责鄂东地区的防汛和森林灭火;重型直升机B-7802巡护28.67小时,主要负责鄂东地区的防汛和森林防火。

通过与湖北省武当山航空护林站相关人员沟通,我省由飞行观察员与地面调度员配合,实时发布空中观察的火情信息,发布时间不超过8小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超过95%。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对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的满意度达到95%

5: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数量指标

飞机巡护时间

≥350小时

356.33小时

添置航空应急救援设备

5/

0

质量指标

保持森林覆盖率

38.40%

38.40%

巡护火情处置率

100%

100%

森林灾害发现率

≥95%

≥95%

飞行完成率

≥80%

100%

培训合格率

≥95%

≥95%

灾情地面保障率

≥98%

≥98%

时效指标

24小时火灾扑灭率

≥95%

≥95%

空中观察火情信息发布能力

≤8小时

≤8小时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万元)

不低于近三年平均数

5000万元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

95%

95%

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满意度

95%

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

2020年我省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项目省级资金1020万元,三级指标添置航空应急救援设备年初目标值“5/,实际完成值“0/

(二)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20201222日,省财政厅将省级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1,020.00万元拨付至武当山财政局,武当山财政局于20213月向湖北省武当山航空护林站下达预算指标,因资金下达较晚,武当山航空护林站尚未执行该项目,拟于2021年完成此项工作。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项目按计划实施。进一步加强我省应急部门和财政部门工作配合密切度,建立中央、省级、市县资金拨付直达通道,采取预借、急事急办等财力应急响应,提高资金拨付效率,注重资金投入效果。

二是严格按照应急部下达的航空救援飞行计划,加快执行政府采购流程,将中央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1,243.00万元精准执行,发挥实效。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结果拟应用

1.上年度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针对各地方应急管理部门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绩效管理情况,我厅开展了现场核查与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对绩效管理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0年绩效评价现场核查与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按通报情况逐一整改并形成书面整改报告,上报省厅备案。

2.本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方案

一是及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反馈至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实行通报。对绩效自评工作组织不力、预算资金执行滞后、存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地区重点约谈,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问题整改,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和改进工作。

二是根据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专项资金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因素,切实运用到资金分配工作中,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能效。

(二)结果公开

我厅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将绩效自评结果及时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1915

附件1-1: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抢险救援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2: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生活救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3: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救援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4: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附件1-5: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1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抢险救援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防汛抢险救援

中央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地方主管部门

湖北省应急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资金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0,577.60  

17,230.48

83.73%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5,000.00

12,825.88

85.51%

省级财政资金

3,000.00

1,827.00

60.90%

地方资金

2,577.60

2,577.60

100.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时及时投入人力、物力,确保江河安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目标2:及时添置防汛设备、防汛物资,全面提升防汛抢险的救援能力。

目标1: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在灾情发生时及时投入人力、物力,确保江河安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目标2:及时添置防汛设备、防汛物资,全面提升防汛抢险的救援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

指标

出动抢险救援力量

≥180.00万人次

192.89万人次

投入防汛防台风设备-排涝设备

≥32000台套

33939台套

投入防汛防台风设备-处置管涌和封堵决口设备

≥6500台套

6821台套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砂石料

≥72.00

74.42

数量

指标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编织袋

≥760.00万条

794.45万条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钢丝网兜

≥100

102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彩条布

≥281.00万㎡

295.76万㎡

投入防汛防台风物资消耗-桩木

≥2.60

2.91

处置突发险情

≥4500

4641

添置应急抢险设备-橡皮舟

≥100/

103/

添置应急抢险设备-冲锋舟

≥48/

50/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砂石料

≥27.50

28.98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编织袋

≥530.00万条

549.06万条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彩条布

≥186.00万㎡

195.13万㎡

添置应急抢险物资-桩木

≥20.00

20.10

质量

指标

添置设备物资验收通过率

100%

100%

时效

指标

30天内资金下达率

100%

100%

添置设备物资完成时限

≤60天内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灾区社会秩序

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投诉率

无投诉

10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附件1-2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生活救助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生活救助

中央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地方主管部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资金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46,488.53

39,110.89

84.13%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39,513.00

33,058.98

83.67%

省级资金

2,200.00

1,276.38

58.02%

地方资金

4,765.53

4,765.53

100.00%

其他资金

10.00

10.00

100.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目标2:支持做好灾区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争取受灾群众早日入住新居。

目标1: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等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目标2:支持做好灾区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争取受灾群众早日入住新居。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

指标

灾害应急救助人次

≥70万人次

77.52万人次

过渡期生活救助人次

≥3万人次

3.49万人次

抚慰因灾遇难人员家属人

≥39

39

受灾地区倒损民房重建户数

≥3174

3,268

受灾地区损坏民房修缮户数

≥9760

11,225

质量

指标

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100%

救助标准

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100%

重建房屋质量

符合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

100%

时效

指标

倒损民房重建完成时限

20201231日前

100%

损坏民房修缮完成时间

20201231日前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各省灾区涉及救灾生活救助资金使用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5/年均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

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对救灾生活救助资金使用投诉率

≤0.1%/年均

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附件1-3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救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救援

中央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地方主管部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州应急管理

部门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资金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2,090.14

6,920.91

57.24%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9,101.00

3,931.77

43.20%

省级资金

0.00

0.00

0.00%

地方资金

2,989.14

2,989.14

10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范围,避免次生灾害及人员伤亡;目标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危除险和地质灾害隐患的临时治理的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目标1: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范围,避免次生灾害及人员伤亡;目标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危除险和地质灾害隐患的临时治理的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

指标

为避免次生灾害及人员伤亡,开展的地质灾害应急排查范围

≥5000

平方公里

30,092.40平方公里

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

≥150

1,291

地质灾害隐患临时治理

≥150

592

出动抢险救援力量

≥1万人次

4.78万人次

质量指标

需转移安置人员转移安置率

100%

100%

排危除险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临时治理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应急处置完成率

100%

100%

交通通信后勤保障率

100%

100%

发布地质灾害救灾信息情况

及时准确

100%

时效指标

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完成时限

20201231日前

100%

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时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

≥1500

万元

40081.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二次人员伤亡

≥500

6,590

灾区社会秩序

灾区社会秩序稳定有序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措施持续发挥作用的年限

3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

100%

100%

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临时治理项目的满意度

100%

10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附件1-4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中央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地方主管部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资金使用单位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资金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2,617.06

82,435.13

99.78%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60,730.00

60,730.00

100.00%

省级资金

15,309.00

15,127.07

98.81%

地方资金

6,578.06

6,578.06

100.00%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目标2: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目标1: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规定,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饮水、衣被、取暖、医疗等基本生活救助,维护社会稳定;目标2:及时足额发放中央冬春救灾资金,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数量

390万人

391.18万人

质量指标

救助标准

一般不低于国家标准

100%

冬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100%

冬春救灾资金使用率

100%

99.78%

省级资金未使用完毕

时效指标

省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下拨至县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所需时间

≤15

工作日

100%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冬春救灾资金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所需时间

≤15个工作日

98.86%

个别地区财政拨款滞后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

妥善保障基本生活

100%

各省灾区涉及冬春救助资金使用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5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灾群众涉及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投诉率

≤0.1%

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附件1-5

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

航空消防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0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

中央主管部门

应急部

地方主管部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资金使用单位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武当山航空护林站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资金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2,263.00

0.00

0.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243.00

0.00

0.00%

省级资金

1,020.00

0.00

0.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完成年度飞机巡护任务灾情和火情。目标2:添置航空应急救援设备。目标3:完善航站地面指挥系统,配置地面指挥和航空指挥配套设施。

目标4:通过日常巡护我省森林资源,及时发现灾情和火情并进行运输移动吊桶洒水扑救作业,减少自然灾害、次生灾害和森林灾害,保护我省森林资源,减少经济损失。

目标1:完成年度飞机巡护任务灾情和火情。目标2:暂未添置航空应急救援设备。目标3:完善航站地面指挥系统,配置地面指挥和航空指挥配套设施。

目标4:通过日常巡护我省森林资源,及时发现灾情和火情并进行运输移动吊桶洒水扑救作业,减少自然灾害、次生灾害和森林灾害,保护我省森林资源,减少经济损失。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飞机巡护时间

≥350小时

356.33小时

添置航空应急救援设备

5/

0

项目资金在20201222日下达到十堰市武当山财政局,财政局于3月份向湖北省武当山航空护林站下达预算指标,目前正在走内部审批流程,故该设备暂未添置

质量指标

保持森林覆盖率

38.40%

38.40%

巡护火情处置率

100%

100%

森林灾害发现率

≥95%

≥95%

飞行完成率

≥80%

100%

培训合格率

≥95%

≥95%

灾情地面保障率

≥98%

≥98%

时效指标

24小时火灾扑灭率

≥95%

≥95%

空中观察火情信息发布能力

8小时

≤8小时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减少经济损失(万元)

不低于近三年平均数

5000万元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基层群众对成功搜救和人员转移等应急工作的满意度

95%

95%

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满意度

95%

95%

说明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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