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519621/2019-21337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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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规划科技处 | 发文日期: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湖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公告 |
湖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情况的公告
湖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出具的《秭归金山实业有限公司茅坪金矿尾矿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且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情节严重。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湖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停安全评价资质半年,并处人民币贰万玖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暂停资质时间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算。
特此公告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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