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519621/2019-77565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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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日期: | 2019-12-06 12:00 |
文   号: | 鄂应急办函〔2019〕5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0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企规〔2017〕19号)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申报范围
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和支持全省安全生产方面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根据有关文件规定,202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范围如下:
(一)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支持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及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二)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项
2020年将重点支持市(州)、县(区、市)通讯指挥系统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二、专项资金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支持对象及方式
1.承担应急管理职能的市(州)、县(区、市)应急管理部门;
2.完成重点任务申请奖补的单位。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有负责项目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具有较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
2.具备与申报项目相适应的能力;
3.历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完成验收或进展情况良好。
(三)项目需符合的条件
1.符合我省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政策,在安全生产领域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
2.对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明显促进作用。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二)按有关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资料。
四、申报程序
市(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汇总本辖区内申报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对项目的真实性、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排序后,择优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202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和项目申报材料。
五、绩效管理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直部门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预算的通知》(鄂财预发〔2019〕41号)精神,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实施项目绩效管理,即项目申报时要有绩效目标指标。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内容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随项目申报资料一同上报。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应急管理局应加强对所辖县(市、区)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对申报的项目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内容和申报程序符合要求。
(二)纸质申报材料按照要求统一采用A4纸张,正反打印并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报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后,由市(州)应急管理局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电子版资料发86297140@qq.com。
(三)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2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石志国 联系电话:027-87363871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
附件:1.2020年度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申报表
3.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表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http://yjt.hubei.gov.cn/fbjd/tzgg/201912/P02019120657696207464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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