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519621/2023-13484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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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省安委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5-19 18:00 |
文   号: | 鄂安办督〔2023〕11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省安委办关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
恩施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和《湖北省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鄂安〔2010〕19号)有关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恩施州宣恩县“5·16”较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州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形成后,先到省应急管理厅“说清楚”,以州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再由州政府批复并向社会公布。省安办将组成督导组对事故调查跟踪督导。
请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刘林军,联系电话:027-87830852。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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