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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宜昌市长阳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销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0 09:06  |  来源: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索 引 号: MB1519621/2023-27812 分     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3-10-20 09:06
文   号: 鄂安办销〔2023〕8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安委办关于宜昌市长阳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销号的通知

宜昌市安委会,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交管局:

省安委会《关于2023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鄂安〔2023〕3号)将宜昌市长阳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列为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督办政府为宜昌市人民政府,督办厅局为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交管局。

宜昌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整改工作,切实落实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市安委办积极协调、督导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制定改造方案,积极推进隐患整改工作,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任务。

根据《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9〕1号)有关规定和宜昌市安委办《关于申请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号的请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议对宜昌市G318国道K1324+000-K1337+200路段重大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函》、省公安交管局《关于对部分省级挂牌督办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建议》意见,省安委办同意宜昌市长阳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予以销号。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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