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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11:10  |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索 引 号: MB1519621/2024-16747 分     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03-12 17:1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单位):

“两会”后,我厅共接收省人大、省政协交办会议期间提交的建议提案共50件,其中,人大建议27件(主办件6件,会办件21件),政协提案23件(主办件4件,会办件19件)。现依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有关通知要求,就我厅办理工作明确如下:

一、强化办理工作组织领导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的具体行动。各承办处室要深刻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站在大局的高度,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委员的每一条建议,充分采纳建议,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用实际行动回应代表委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推动我省高水平安全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相得益彰,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贡献应急力量。

二是压实办理责任。认真落实好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明确的办理工作“五级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厅党委会、处室支委会会议议题,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对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各主办处室报请分管厅领导带头领办、全程把关。各处室对照附件明确的办理责任分工,主办、会办处室均按照“一建议(提案)一承办人”明确具体承办人,并于3月17日前回复办公室,办公室将及时协助主(会)办处室具体承办人的对接工作。

三是加强协同配合。主办处室要主动加强与省直主(会)办单位的联系沟通,会办处室要密切配合,按时提交会办工作意见。办公室将跟踪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主办处室转交省直会办单位的会办意见,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严把正式答复文书关。办理工作情况纳入厅机关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对办理过程中出现不按期办理、敷衍应付等问题的责任处室按考核细则予以扣分。

二、提升办理质效

一是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沟通。对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各主办处室要注重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调研、办理后反馈,把沟通交流贯穿建议提案办理的全过程,通过上门走访、邀请参与调研座谈、电话信函等方式密切沟通联络,主动汇报办理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尽量选择见面沟通,确因特殊原因不便见面的,在确保沟通效果前提下,可选择电话、视频、网络等沟通方式,确保沟通率100%。每次联系沟通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办结后交厅办汇总登记。

三是充分采纳建议。各承办处室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力求将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做好相关工作的有力措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对难度较大的问题,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对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会同代表委员和有关单位共同研究解决;对列入规划分阶段解决的问题,兑现承诺逐步解决;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坦诚详细地向代表委员做好解释。

三是规范答复程序。答复意见要明确、有针对性,注重向代表委员反馈意见采纳、落实情况和所提问题解决情况,对未予采纳的建议,加以解释说明,避免以工作情况介绍代替答复或答非所指。属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主办处室形成初步答复后,报请分管厅领导带队上门向代表委员介绍办理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请代表委员就《建议(提案)办理征求意见表》填写意见。答复获得代表委员满意,经分管厅领导审签后,交由办公室正式制文并予以答复。

三、把握办理时限

一是建议办理时限。属我厅会办的建议,主办处室办结时限为4月20日之前,会办处室于4月15日前将会办意见交主办处室汇总。属我厅主办的建议,主办处室办结时限为7月20日之前,会办处室于5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交主办处室汇总。

二是提案办理时限。属我厅会办的提案,主办处室办结时限为5月20日之前,会办处室于5月10日前将会办意见交主办处室汇总。属我厅主办的提案,主办处室办结时限为8月20日之前,会办处室于5月30日前将会办意见交主办处室汇总。

三是闭会期间交办的建议提案办理时限。省人大在闭会期间交办的建议,会办件在交办后3个月内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主办件在交办后6个月内答复代表。省政协在闭会期间交办的提案,会办件在交办后1个月内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主办件在交办后3个月内答复委员。

如后期省人大、省政协就办理工作提出其他要求,办公室再另行通知。属我厅主办的建议提案,各主办处室在答复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工作情况(所做的工作、建议采纳情况、沟通联系情况)报厅办汇总总结。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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