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公 告
2020年第2号
对黄石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的公告
黄石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00MA48E0TR3L),在未取得枪弹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6月18日起擅自进行矿石开采生产。
以上事实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二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黄石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责令停止生产,没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开采石料并销售的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零贰拾壹万玖仟肆佰肆拾肆圆陆角肆分(20219444.64元),并处人民币肆拾玖万元(49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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