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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 及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09:05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应急办函〔2020〕5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事故教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应急管理厅决定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现将《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我省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事故教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应急管理厅决定组织3个专项执法检查组,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我省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处罚一批违法企业,督促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年底安全生产保平安打下坚实基础。

二、专项执法检查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专项执法检查对象的确认。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抽取湖北省9个地市州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被抽取的地市州检查企业名单选定:一是“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企业名单中随机抽取;二是近三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企业(必查)。每个被抽查地市州抽检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企业共计不少于5家。

(二)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

(3)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4)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详见附件1)

2.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内容。

(1)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情况;

(3)非煤矿山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非煤矿山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

(5)非煤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6)非煤矿山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详见附件2)

三、工作安排及步骤

(一)专项执法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分企业现场抽查检查和违法案件办理两阶段。企业现场抽查检查自2020年12月18日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违法案件办理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

(二)专项执法检查人员安排。

1.省应急管理厅执法人员9人(每个执法组由危化处、基础处、执法处各抽1人参加)。

2.地市州抽选执法人员6人。

(三)工作步骤。

1.地市州抽选执法人员。省应急管理厅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于2020年12月17日前在全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选6名执法人员并电话确认。

2.组织安排专项执法检查组。省应急管理厅根据交叉执法要求和抽调人员情况,于2020年12月17日前根据附件3要求,组织安排各专项执法检查组成员及执法区域。

3.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人员培训。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处根据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和行业标准,于2020年12月18日对参加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培训地点:省应急管理厅)。

4.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专项执法检查组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按照执法流程(附件4),依职责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执法处罚。检查过程中要及时做好违法事项证据的固定和收集工作,并利用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认真做好各类执法文书制作。

5.统计通报。专项执法检查(企业现场抽查)期间,各专项执法检查组要以附件5、6的要求及格式,定期向厅执法处报送本组执法检查情况及相关台账材料(含下达的执法文书);省应急厅执法处对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公示通报。

6.宣传报道。省应急厅执法处要安排专人,负责联系省厅新闻宣传处和有关媒体宣传报道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扩大执法检查活动的影响和效果。

7.总结通报。专项执法检查结束后,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全省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闭环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整个专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经费与车辆保障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车辆由省应急管理厅后勤中心统一安排。执法人员差旅费(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按公务员出差标准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行为。各专项执法检查组要运用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做好执法公示,公开专项执法检查的内容、依据、结果、监督方式等执法信息,形成社会监督舆论氛围,推动企业主动整改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具体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权限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

(二)严格处罚处理。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对发现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和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所有符合《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等失信行为,必须按规定列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

(三)严格工作纪律。所有参与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始终坚持原则,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全面提升执法检查水平。

省应急厅执法处联系人及电话:施晓雨,027-87271653,1075176531@qq.com。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

内容及处罚清单

2.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内

容及处罚清单

3.专项执法检查组分组名单

4.执法检查流程

5.专项执法检查(每日)调度表

6.专项执法检查拟立案违法行为(每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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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危险化学品及非煤矿山企业“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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