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519621/2022-42906 | 分     类: | 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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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日期: | 2022-12-12 16:21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政策落实】我省印发安全生产“两个清单”专治企业安全责任“短板弱项” |
12月2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指引》和《湖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引》(以下简称“两个清单”),专治企业安全责任“短板弱项”。
制定“两个清单”是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成果;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举措,对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个清单”进一步厘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为广大企业提供照单明责、照单履责的操作指南,有利于推动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短板弱项。
“两个清单”包括:依法依规明确了企业主要负责人8个方面的职责,并细化延展为18项具体职责;分别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区、工段、队)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一般从业人员等8个层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细化延展为72项具体职责,实现了对象全覆盖、职责具体化。同时,“两个清单”均明确了不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
“两个清单”将纳入安全生产相关培训课程和2023年度各种安全生产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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