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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9月事故和灾害统计

发布时间:2022-10-09 10:30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9月,全省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34起、死亡760人,同比分别下降38.05%和32.26%。发生较大事故6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8起、25人,分别下降57.14%和53.19%。全省大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同比下降,较大事故大幅下降,无重特大事故发生。扣除道路运输事故,其他行业领域共发生事故222起,死亡234人,同比下降29.75%和35.00%。

9月,全省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8起、死亡50人,同比分别减少157起、92人,分别下降76.59%、64.79%,发生较大事故。

(一)工矿商贸事故情况

1-9月,全省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180起、死亡187人,同比减少96起、102人,分别下降34.78%、35.29%。煤矿、危化品、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事故10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2起、7人,分别上升25%、87%。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建筑施工事故85起、死亡87人,同比减少82起、88人,分别下降49.10%、50.29%。

化工事故5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减少5人,下降62.50%。

事故63起、死亡64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56%、1.54%。

工矿商贸其他事故17起、死亡18人,同比减少15起、15人,分别下降46.88%、45.45%。

(二)道路运输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道路运输事故799起、死亡517人,同比减少529起、224人,分别下降39.83%和30.23%;发生较大事故3起,死亡11人。

铁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9人,同比减少7起、6人,分别下降35.00%和40.00%。

水上交通、民航飞行、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未发生事故。

(三)其他事故情况

全省其他事故42起、死亡47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2起、上升5.00%,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4人,下降33.80%。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7人。

(四)较大事故情况

全省发生较大事故 6起、死亡22人,同比减少8起、25人,分别下降 57.14%和53.19%。

二、自然灾害情况

1-9月,雪灾、低温冷冻、洪涝、风雹、干旱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造成我省1160.83万人次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1173.22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699间,直接经济损失111.05亿元。灾情与去年同期比较,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灾倒塌房屋间数、损坏房屋间数分别下降95.7%、91.4%、85%、66.5%,受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78%、132.1%、88.2%、11.7%。

9月,局部强对流天气引发风雹灾害造成十堰市、宜昌市和神农架林区3市(林区)6县(区)7.3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7886.2万元。同时,全省旱灾持续,6月以来旱灾已累计造成我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87个县(市、区)858.18万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165.74万人,其中饮水困难需救助120.65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63.26千公顷,其中绝收面积94.4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1.35亿元。

三、森林火灾情况

1-9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33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13.7%。其中,一般火灾23起,同比增加3起上升15%;较大火灾10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1.1%。2022年死亡1人,2021年同期无人员伤亡。9月,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1起,去年同期发生森林火灾0起。

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基础仍然脆弱。一是少数行业事故上升。1-9月,全省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事故10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2起、7人。4月8日,竹山县秦古镇金莲洞绿松石矿发生一起冒顶较大事故,死亡3人。触电、中毒窒息、起重伤害、火灾、灼烫事故同比上升。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77%和68%,成为影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主要因素。二是同类事故多发频发。特别是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多发,发生事故13起,死亡19人,死亡人数同比增加9人,上升90%。先后发生汉川“7.12”、东宝“8.18”两起较大事故。三是旱灾损失大。6月以来旱灾地区逐步扩大至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87个县(市、区),共造成858.18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81.35亿元。2021年前9个月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652.21万人次受灾,直接经济损失99.37亿元。

四、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季度历来是事故高发时期。据统计数据,2010年以来,全省四季度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111起,平均每季近9起,其中重大事故3起。受国际国内多方面因素影响前,多数化工产品、矿产品价格处于高位,受利益驱使,一些地方和企业超能力冒险蛮干,非法违法生产风险增高;随着基建投资增速加快,部分建设项目施工易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引发事故;受生产经营趋旺、经济政策刺激、冬季雨雪冰冻气候等因素影响,道路运输安全面临压力。另外,年底前由极端天气引发的各类事故灾害可能性加大。

党十九届七中全会和二十大召开在即,确保安全生产,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面临大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盯紧看牢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进一步做好应急准备、进一步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切实绷紧思想之弦,强化防范之策,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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