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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鄂安办督〔2021〕17号)

发布时间:2021-12-10 14:05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鄂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根据《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4号)和《湖北省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暂行办法》(鄂安〔2010〕19号)的有关规定,省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你市葛店开发区“12·8”较大建筑施工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你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初稿)形成后,先到省应急管理厅“说清楚”,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再由你市政府批复并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报省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刘林军,联系电话:027-87830852。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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