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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份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19-12-31 15:35 来源: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作者:危化处

1月份化工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受节前赶工保产、停产放假、物流高峰、雨雾冰冻和春节期间思想松懈、麻痹大意等因素影响,导致风险叠加,请做好以下安全防范工作:

1、1月是农历新年前最后一轮赶工窗口,严禁超负荷、超常规生产和超量储存,强化检维修及非常作业审批、安全防护和监护,尤其是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2、从业人员流动较大,思想不稳,应当做好新老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和收心稳心工作。

3、春节期间停工放假企业前,一要按规定制定停产方案,有序安全停车;二要做好停车后带温带压装置设备的监护监管,选派责任心强、专业素质过硬的人员留守看护;三要加强值班值守应急管理,严格巡查制度。

4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春节期间在役在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值守,强化在岗职工思想教育,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落实好《五项制度》,严格事故报告制度,涉险事件必须第一时间通过手机快报。

5、今冬气候干燥、低温,务必做好静电接地和消除,化工生产、储存装置做好防冻保温措施,避免火灾爆炸和冻裂泄漏事故发生。

6、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对冠以“新材料”、“生物”、“新科技”等名称的涉化企业,加大检查力度,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7、烟花爆竹领域必须及时消除人体静电,严禁“三超一改”“分包转包”,不得临时聘用不具备安全生产能力的务工返乡人员,零售店(点)不得购销超标产品,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行为。

8严禁生产、经营和销售超药量大爆竹、“假大空”组合烟花、“稀炮”“地雷”“鱼雷”“拉炮”“摔炮”“砸炮”等超标违禁产品。

9正确燃放烟花爆竹。购买者应到正规合法的零售店(点)选购有产品合格证的产品,燃放前应仔细阅读“燃放须知”,小孩应在家长的指导、看护下正确燃放。

春节的快乐祥和,家庭的平安健康,需要所有监管人员和从业者提高安全意识,无私奉献,共同守护,时刻做到心中有安,避免思想麻痹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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