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孝感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消防救援支队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倡议书》,倡议全市党员干部和职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践行者、倡导者和传播者,进一步带动广大人员群众,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倡议书指出,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做到“五个带头”。要带头抵制非标,自觉购买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擅自加装、改装或更换电动机、蓄电池、限速器。要带头有序停放,不在建筑物的室内、公共门厅、疏散通道、电梯间、楼梯间、安全出口、共用走道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要带头规范充电,做到在规定区域内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充电,不得“飞线充电、电瓶入户充电、人车同屋充电”。要带头宣传发动,积极宣传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带动和监督家人、亲友遵守法规,积极参与宣传劝导志愿活动,规范各类电动车停放、充电的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网站地图隐私说明新媒体矩阵
办证业务咨询:027-87360987应急值班室:027-87368100 / 027-87368101维护电话:027-87277799
鄂ICP备05011090号-1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3536政府网站标识码:420000000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