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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某公司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12-03 10:21 来源:办公室

来信时间:2023-1122

来信内容举报某公司:1电缆线没有走线槽,随意挂在铁架上面。2转动设备的电机皮带没有安全防护罩。3氧气瓶,液化气瓶没有正确摆放。4,电气操作柜上随意摆放杂物,水杯。5生产车间没有任何安全警示标志。6机器设备检修平台,没有安全规范,平正,没有防护栏。7该公司私建柴油罐,是否经过安全部门审批。

受理单位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答复时间:2023-1128

答复单位属地应急管理

答复内容:经核查,举报内容均属实。第16项已责令企业整改并对其中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第7项问题责令企业停止使用。(省应急管理厅拟对实名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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